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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ompany Profile浙江某化工厂发生重大火灾?
2024-04-17
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迅猛发展为人们沟通交流、施展才华提供了广阔空间。与其同时,许多无中生有、肆意恶搞的网络谣言亦频频出现。一些“网络水军”团伙频繁插手、恶意炒作相关案事件,通过编造传播虚假信息“造热点”“蹭热度”“带节奏”严重污染了网络环境,打乱了公共秩序,败坏了社会风气,损害了公共利益,造成恶劣社会影响。
近日,某科技网络公司为吸粉引流、牟取利益,利用购买的大量某网络平台账号,使用人工智能软件自动生成虚假视频,在网络平台编造发布“浙江某化工厂发生重大火灾”等谣言信息21条,相关谣言被播放161万余次。经浙江公安机关依法调查,该科技网络公司法人张某某、股东陈某某、员工汤某某3人对违法行为供认不讳。目前,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张某某等3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,扣押涉案电子设备21部,关停造谣网络账号300余个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》
第二十五条: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;情节较轻的,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:
(一)散布谣言,谎报险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;
(二)投放虚假的爆炸性、毒害性、放射性、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;
(三)扬言实施放火、爆炸、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。警方提醒:
网络无疆,言论有界。网络谣言扰乱社会公共秩序,侵犯公民合法权益,必须坚决予以打击整治。在纷繁复杂的网络世界中,每个公民都应当遵纪守法,保持清醒头脑,共同守护清朗有序网络空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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